关于开展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及最具影响力人物评选社会评议活动的说明
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以来,全国知识产权领域大力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也产生了一批具有重要影响的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事件(案件)和人物。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典型案件以及最具影响力人物的宣传、示范及警示作用,深入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决定共同开展2010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及最具影响力人物评选活动。为了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的参与度,提高评选活动的公信力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评选活动秘书处于2011年7月8日至15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等政府网站上组织开展社会评议活动。同时刊登投票规则,接受公众评议。 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评选活动秘书处 2011年7月8日
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及有影响人物社会评议规则
1、评议时间为7月8日12:00至7月15日12:00。 2、评议范围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评选活动秘书处公布的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候选名单(共30件)和有影响人物候选名单(共16人)。 3、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政府网站,点击“全国知识产权重大事件和有影响人物社会评议”网页,进入评议系统,按提示参与评议。 4、每位参与评议人限评议一次(重复评议以首次评议结果为准),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所评数量不超过20件,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有影响人物的所评数量不超过10名。 5、本次评议活动坚持自愿原则,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弄虚作假行为,严禁采用任何手段进行评议舞弊。 6、全国知识产权重大事件评选秘书处将在删除不合格选票及重复选票后,采取科学方法进行统计,以供评审委员会参考。
一、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 1、我国专利制度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继2008年12月中国专利法修改施行,2010年1月9日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施行,2010年1月21日专利审查指南修改施行,我国专利法律体系建设日臻完善,专利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 2、《著作权法》第二次修订;《著作权法》第二次修订由国家版权局配合立法机关完成,于2010年2月26日由全国人大常务会审议通过并公布实施,这次修订主要涉及与国际规则相协调及与国内法相衔接的内容。 3、工商总局完成三年解决商标审查评审积压目标;解决商标审查积压是实施商标战略的首要任务。3年来,通过工商总局一系列重大措施,这一任务已于2010年圆满完成,彰显了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强决心和良好形象。 4、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有力;2010年,中国成功举办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为活动举办提供了重要保障。 5、中国著作权法律百年国际论坛;2010年中国法学会和中国版权协会在人民大学举办了盛况空前的“中国著作权法律百年国际论坛”,来自十几个国家和两岸三地的400多位专家及代表,围绕中国著作权法制的历史与现实进行广泛交流,产生了巨大的国际反响。 6、全国工商系统集中开展专项行动;自2010年11月5日起,全国工商系统集中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形成高压态势,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8.7万起,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 7、通领科技集团在美专利诉讼创造五连胜;2010年12月2日,浙江通领科技集团在美专利侵权诉讼取得五连胜,并创造中国企业海外维权的多项“第一”。 8、中国作家向谷歌维权;根据作家要求,在中国作协等部门的支持下,文著协与谷歌举行三轮谈判和多次磋商,致使谷歌提交其非法扫描收录的21万种中国图书清单,并向中国作家公开道歉。 9、上海工商部门世博商标保护工作成效显著;2010年,上海工商部门集中力量强化执法,严厉打击世博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并不断完善世博商标保护的长效管理机制,世博商标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10、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签署;2010年6月29日《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签署,开启两岸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 11、新闻出版总署等五部门联合督办35起重大侵权盗版案件;这是中国政府加大对侵权盗版活动刑事打击力度的阶段性标志,彰显了中国政府打击侵权盗版坚定决心,维护了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良好形象,在国内外引起广泛反响。 12、《芜湖倡议》和《苏州共识》的发表;2010年,工商总局确定的41家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联名发表《芜湖倡议》,53个国家商标战略示范城市签署《苏州共识》,倡议深入贯彻实施商标战略,树立自主品牌。 13、国务院开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2010年10月国务院决定开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14、WIPO首个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点全球瞩目;南通家纺市场作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全球首个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点,在版权保护促进产业发展方面的先进经验已由WIPO向全球推广。目前,市场年交易量近千亿元,成为世界三大家纺市场之一。 15、“解百纳”商标争议案;2010年底,在商标评审委的主持下,历时8年之久的“解百纳”商标争议案通过调解方式圆满解决,各方当事人致函商评委表示感谢,这为我国葡萄酒业健康有序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16、好孩子公司诉制造商美国美泰有限公司;(MATTEL,INC)、经销商广州市上威贸易有限公司、广州中威日用品企业有限公司专利纠纷案件;被最高法院评为2010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例。 17、中央电视台首获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使用音乐作品著作权许可;2010年9月21日,中央电视台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音乐付酬签约仪式在京举行,音著协向央视颁发了使用音乐作品的著作权许可。这一事件标志着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走向成熟。 18、江阴工商查处侵犯“爱马仕”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2010年12月,无锡市江阴工商局根据举报查获涉嫌假冒爱马仕、普拉达等78个世界知名商标的物品2万余件,案值吵5000万元,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 19、瑞士维氏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亿钻五金工具有限公司五起专利侵权案;2010年上海知识产权局作出停止侵犯瑞士维氏股份有限公司专利权的决定;为2010年上海市保护知识产权10大典型案例之一。 20、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这是推进软件正版化、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最新成果,对维护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良好形象,转变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21、福建工商保护涉台商标专用权引两岸热烈反响;2010年,福建省工商部门组织全省工商系统开展涉台商标保护工作,保护了“正新”、“金门高粱酒”等驰名商标,维护台湾企业合法权益,引起海峡两岸热烈反响。 22、首都保护知识产权志愿者活动成效明显;首都保护知识产权志愿者活动组建于2008年,2010年列入政府折子工程,在知识产权宣传、保护等方面发挥就积极作用。 23、18家视频网站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版权保护;2010年剑网行动中,新浪、搜狐等18家视频网站,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建立有效机制,强化“先授权、后传播”,自觉维护版权保护秩序。 24、山东工商加强地理标志注册和保护做强地方特色品牌;2010年,山东省工商系统加强商标兴农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商标兴农宣传培训机制,加大品牌培育和扶持力度,形成了一批优势农产品商标,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25、江苏申锡公司获胜国际知识产权诉讼,勇于维权捍卫中小企业尊严;2010年8月17日,美国赛开利公司和达克泰公司诉江苏申锡建筑机械公司外观设计侵权案,由美国内华达州地方法院裁定驳回,为该行业首例国际侵权诉讼胜诉案件。 26、建立世博会反盗版快速反应机制,实施世博会版权保护专项行动;突出重点,净化世博市场环境;快速反应,保护世博会版权;主动服务,打造世博版权服务平台;形式多样,营造世博版权保护社会氛围。这项工作受到国内外广泛好评。 27、广州工商开展亚运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助亚运会成功举办;在广州第16届亚运会期间,广州市工商局建章立制,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查处侵犯亚运标识违法行为,在体现了执法工作人性化、高效化的同时展示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能力和水平。 28、浦东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突破性发展;2007年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人民调节委员会成立,受理和调解案件数逐年增加,2010年受理达到78件,成功调解23件。 29、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010年度登记量首次突破8万件;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创新著作权登记服务机制,实现了登记服务的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2010年度软件著作权登记量首次突破8万件。 30、浙江工商帮助企业利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走出去”;2010年,浙江省工商局依托马德里体系优势,综合运用培育指导、宣传引导和政策调动等手段,推进浙江品牌国际化建设,取得较好成效。
二、最有影响力人物 1、吕国强: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局长,为营造中国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作出了突出贡献。 2、张抗抗:中国作协副主席、国务院参事、全国政协委员,文著协常务理事,积极参与并呼吁全社会加强版权保护工作,多次向全国政协提交版权保护提案,被称为文学界版权保护的斗士。 3、李建昌:工商总局商标局原局长,在任期间彻底解决了国内外广泛关注的商标审查积压问题,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进一步加大商标保护力度,在2010年入选“全球知识产权界50位最具影响人物”名录,被西班牙政府授予“西班牙品牌在中国的友好使者”。 4、吴汉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我国著名知识产权法专家,2010年荣获“中国知识产权和质量监督进步奖杰出贡献人士”奖;2010年主持制定的广播影视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由国家广电总局公布实施。 5、刘春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新中国知识产权高等教育的主要开拓者,我国知识产权法学学科带头人。2010年,组织翻译了《十二国著作权法》、《十二国商标法》等工具书;与中国版权协会一起承办了盛况空前的《中国著作权法律百年国际论坛》。 6、秦敏:青岛市委常委、副市长,2010年组织领导青岛市深入推进实施商标战略,全市新增注册商标1.24万件,领导制定该市“十二五”商标发展计划,坚持各级一把手靠上抓,推动全市商标工作上水平。 7、陈伍胜:浙江通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在2004—2010年里,带领集团顽强抗衡,创造中美知识产权诉讼史上“五连胜”的经典案例,被浙江温州市和CCTV评为年度经济人物。 8、陈锦川:北京市高院知识产权庭庭长,2010年完成了一系列有重大影响的审判规范;他所领导的北京市高院知识产权庭于2010年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颁发的版权保护金奖。 9、邢冬生: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处处长,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兼任世博商标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充分调动干部执法热情,身先士卒,全面完成世博商标保护的各项任务,被八部委认定为世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进个人。 10、宋柳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法务官,是公司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头人,2009—2010年两次入选《知识产权管理》评选的“全球知识产权界50位最具影响力人物”。 11、王自强:新闻出版总署法规司司长(原版权管理司司长),他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和总署要求,对版权工作认真谋划、精心部署、积极推进、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国际和国内社会一致好评。 12、宗庆后: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期关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工作,作为人大代表多次就商标法提出议案,有力推动了商标事业的发展,并联合主办了中国商标设计大赛。 13、陶凯元: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在整合全省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资源,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 14、张洪波: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主持与谷歌的谈判,取得阶段性胜利。荣获新闻出版总署“百名有突出贡献的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称号。 15、贺寿天: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在2010年推动商标战略实施工作中,以身示范,带出了一支团结、求实、奋进的商标战略研究团队,在全国创新开展“品牌管理师”职业培训,为全省商标战略实施打下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16、孔祥俊: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工作期间,他主持起草版权司法的多项文件,主持审理了著作权大案,大力推动我国著作权司法保护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曾被评为“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新闻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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