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说能包下证,不受理就退款,这是真的吗? | |
商标局进行商标注册审查的共有百余号审查员,分布在五个审查处,每个审查处有对应的审查类别,每一份商标注册申请都是按照审查进程随机分配的,商标注册申请自受理后起码需要一年以上时间才会被送到审查员手中,每个商标的审查都要经过各审查处的多个工作环节的审查和复核。而且,商标局还要对审查员不定期调整变动,最终某一个商标被分给哪个审查员进行审查,事先是根本无法确定的。因此,想要控制审查结果绝非易事。 事实上,《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只是商标注册申请中的一个必经程序,表明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和申请文件符合商标注册申请的基本要求,表明该商标注册申请已经被商标局受理的证明,而该商标申请号就是便于了解该商标的审查状况时使用的。受理通知书的取得与该商标在实际审查中能否被核准无关,商标是否被核准注册应以《商标公告》为准。 由于此类情况过去极为普遍,造成很多不良影响。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误认产生的不良影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自2006年9月4日起,在其发出的所有《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中都加入说明条款:“本通知书仅表明商标局已收申请人的商标申请,并不表明所申请商标以获核准注册”。这才从根本上解决了所长期存在的问题。但是,有些商标代理机构仍然采用自制的“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替代商标局的受理通知书,企图隐瞒真相,误导申请人。 应该知道,任何一家商标代理机构所收取的商标申请费用都是由两个部分所组成的。第一部分是国家商标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收取的费用,称之为“官费”;第二部分是商标代理公司所收取的代理服务费,称之为“代理费”。“官费”是国家商标主管机关为承担相应商标审查工作等而需要收取的国家法定费用,不交纳该官费的话,则国家商标局不受理相应的商标申请,而且不管商标的审查结果如何,该官费都不会退回并上缴国库。“代理费”包含有商标代理机构为维持企业正常运作的基本开支和商业盈利。“代理费”国家和行业并没有具体的规定,而是由代理机构按照企业成本和市场规律自行制定收取。显然,商标申请费用中,能够上下浮动的部分只有“代理费”,而且这些费用中还包含企业基本经营成本,如人员工资、租金、税收等等,因此一般单项商标注册申请的代理收费低于1400元就难以维持生存。 某些代理公司采取低价政策正是因为没有高素质、高水平的专业商标代理人,因此在行业竞争中只能采取以损失服务质量为绝对前提的“低价”策略来维系生存。这样的低价服务也仅仅是替客户向商标局传递相关申请文件而已,其余就一切听天由命了。事实上,此类商标代理公司等同于“商标邮递公司”。 商标代理是一种服务,是一种无形的智力劳动,其服务的好坏体现在服务的最终智力结果上。高素质的代理人所做的每一件事,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能为财富添砖加瓦的金玉良言,是智慧劳动的结晶。 “低价”陷阱是这些代理公司以简单服务来博取业务数量的常见招数,委托人当时的确省下了几百元,但这一千多元的申请费就如同买彩票一样极有可能就打了水漂,若要保住商标,委托人就必须为前期的低级错误不断地再次掏钱或者放弃,最终这类随意性简单服务所造成委托人在商标利益上的损失可能无法用金钱来计算。 包注册费用?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缴纳的申请费其实本身就包含商标从递交注册申请→形式审查(包括补正)→实质审查(包括补正)→初步审定公告→注册公告→颁发商标注册证的全部基本注册程序的费用。只要所申请的商标没有因驳回而进入驳回复审程序或者没有因被提异议而进入异议程序的话,直到领到商标注册证使用10年,都不需要另行再缴纳任何费用。所以国家对商标注册申请所收取的基本费用是一次性的,根本就不需要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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